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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土地权证
留言人 朱先生 留言日期 2019-10-0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农村确权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理顺农村现有产权关系;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案同时也明确规定承包地延长30年,为何产权证就变成了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次修正案: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之条款,可为什么产权证上除了我父母和我,而没有姐、妹的土地权呢?后续问题我会再一一赘述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药山镇人民政府 办结日期 2019-10-17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土地使用证只有五年期限,是根据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2024年止颁发的,到2024年后按新的文件精神办理,你姐、妹没有在你家土地使用证上,只要你家土地面积没减少是没有问题。不便之处还请您谅解,感谢您的留言。

药山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