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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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大码头市场物业收费问题讨论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12-0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津市市大码头市场在电力公司进行线路改造升级,更换智能电表的工程中,要求每户门面交1700元改造费用。 咨询下这个要求是否有政府部门或是电力公司的文件通知?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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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12-05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1999年大码头市场建成后一直未成立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物业管理费。因此2002年市政府将大码头市场交由市场服务中心代管时,市场维修资金成为管理上面临的最大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的大型维修和改造应由所有业主承担,但在市场服务中心管理大码头市场期间,大型维修一直是由市场服务中心承担。 现因大码头市场电路线严重老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市安委下发的安全隐患通知书(津安交字[2014]21号)整改要求,大码头市场用电线路要改造,门面用电须单独立户。经电力部门现场查看并预算,大码头市场线路整改等共需74万多。如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市场用电线路改造应由市场业主共同承担,平均每个经营业主要分摊4000多元。但考虑将大码头市场是历史遗留问题,用电线路改造费用由门面业主按每户1700元(其中1200元立户费,500元安装费)的标准缴纳,余额由市场服务中心筹集。请各门面业主多多支持和理解,与市场服务中心共同完成大码头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市场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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