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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恶意欺骗,招人兼职,几个月不给工资
留言人 杨卫华 留言日期 2019-11-2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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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招人兼职有猫腻,几个月上班不给钱。
4个月以前,位于津市北大三路的刘聋子粉馆旁的津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招兼职多人,然后谈好条件说只要兼职3个月,只要每天上午来学习,就有每个月2000元的底薪,然后如果出单再提成。
这以后就是兼职人员开始来公司学习业务,一周后公司单方面又规定说每天上午下午都要签到,然后又逼着兼职者开始晚上来公司学习。然而兼职人员工作两个月后,一直没有发工资,一个月工资都没有发,他们就问公司怎么回事?津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人又说要3个月后一起发工资,兼职者发现有点上当,但是就依他们领导的都坚持到三个月结束,到现在4个月过后公司都没有发工资,大家非常气愤,准备去津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去责问,现在公司负责人开始推脱责任,各种理由粘钩子,说什么考勤没有达到标准为理由扣除全部工资,一分钱也没有。
现在那些被招来兼职的人非常气愤,他们觉得自己被骗了,公司先说是一个月结算一次工资,公司自己先违约,公司先说是兼职,后来搞的每天都要上班还要晚上听课,先怎么招人的时候不说 。现在兼职的人想去公司吵架去。他们要质问公司为什么现在不是和招聘的时候一样的说法。为什么要规则一变再变?为什么工作三个月都没有工资?这是不是有意欺骗兼职人员?
请问市政府的同志,这种情况怎么办,怎么维权?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办结日期 2019-12-03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鉴于您所反映的情况 ,需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在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劳动关系不存在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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