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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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干部占用村民土地难查处,谁之过?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12-0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李家铺乡樟树村村干部占用17组土地,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还转卖他人,村民给市乡政府多次电话反映未果,作为父母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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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12-09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李家铺乡樟树村村干部占用17组土地”一事是指樟树村17组鱼池被发包一事。该鱼池属于17组组级所有,村里曾召开大会讨论鱼池发包一事,并不存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还转卖他人”的情况。经乡政府纪委调查得知,鱼塘发包所得已全部进入村帐,不存在村干部贪污截流、侵占的行为。 李家铺乡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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