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干部占用村民土地难查处,谁之过?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4-12-06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李家铺乡樟树村村干部占用17组土地,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还转卖他人,村民给市乡政府多次电话反映未果,作为父母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4-12-09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李家铺乡樟树村村干部占用17组土地”一事是指樟树村17组鱼池被发包一事。该鱼池属于17组组级所有,村里曾召开大会讨论鱼池发包一事,并不存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还转卖他人”的情况。经乡政府纪委调查得知,鱼塘发包所得已全部进入村帐,不存在村干部贪污截流、侵占的行为。 李家铺乡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9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