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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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拆迁户买商品房有优惠吗? | ||
留言人 | 李哥 | 留言日期 | 2019-12-2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请问一下拆迁户买商品房有优惠吗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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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办结日期 | 2019-12-27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 关于您在市长热线办留言“拆迁户买商品房有优惠吗”的问题, 现回复如下: 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象,在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后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时可享两种优惠,一是棚改安置补贴(2016年元月起执行),被征收人除被征收房屋外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在市城区内购房可申请棚改安置补贴,经审核通过并购置新房后,给予普通新建商品住房5万、二手住房3万的购房补贴;二是契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第五条“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您可在购新房时,凭征收补偿货币安置协议在税务部门核减契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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