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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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 ||
留言人 | 欧阳 | 留言日期 | 2020-05-2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小孩于2013年在津市人民医院出生,当时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后不慎将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遗失,手中只留有影印件。请问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程序和资料,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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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办结日期 | 2020-05-2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补办需要的资料:1、遗失声明书;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及儿童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3、由原签发单位出具加盖印章的病例资料复印件,原出生证存根复印件,如不能提供相关病例资料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4、出生证遗失需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5、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资料备齐后请前往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联系电话:4246310。 市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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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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