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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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随意使用远光灯的行为 | ||
留言人 | 陈强 | 留言日期 | 2021-03-05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经常晚上工业园到城区路上,照明条件那么好,很多车都是开车远光灯,很刺眼,也很容易发生意外,交警部门晚上也应该抓一抓这种随意使用远光灯的司机,一点素质都没有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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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办结日期 | 2021-03-11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意使用远光灯是一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同样也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按照相关规定,应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该项目已经列入了交警周末夜查行动重点违法查处对象,你提供的地点将成为我们重点查处路段。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津市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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