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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津市教师与公务员为什么不能同享13个月工资待遇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4-12-2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尊敬的市长:我们是津市教师,津市教师与公务员为什么不能同享13个月工资待遇,敬请市长予以正面回复。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4-12-23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人发﹝2006﹞135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上年度12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所以,我市实施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不再发放第13个月基本工资。 市人事局 2014年12月23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