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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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补缴社保诉求 | ||
留言人 | 李清明 | 留言日期 | 2022-06-13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市人社局: 各位领导好! 我名李清明,现年62岁,2020年9月12已达退休年龄。现今我遇到个人养老困难问题,请你们协助解决为盼。个人基本情况及诉求如下: 一、情况说明 本人是津市市白衣镇金林村的一名普通老百姓。1979年入伍,1984年退伍;1999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28日在白衣镇金林小学(今年3月已被合并到白衣镇中心小学)从事厨师、保安及清洁工作,每月由学校发放工资,并以工资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我在金林小学工作了近20多年,金林小学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导致我至今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补缴社保的诉求 年近花甲,现在已到退休年龄了,我不想给曾经工作的学校添麻烦,也不想给自己增加负担。只想通过让学校补缴社保的方式,为自己的老年生活保障做一些基础铺垫。敬请领导调查核实我汇报情况的真实性,让金林小学补缴本人1999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28日的所有社会保险。 此致 敬礼 申诉人:李清明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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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办结日期 | 2022-06-14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不能一次性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市人社局 2022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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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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