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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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津澧公交票价问题的疑问 | ||
留言人 | 刘健 | 留言日期 | 2022-07-0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6月11日下发的《关于津澧公交专线试行票价的批复》(常发改价调〔2018〕223号)文件规定:“津澧公交专线试行票价为2.5元/人次”,“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自2019年6月12日起,发改部门没有下发正式文件。现“津澧公交专”以开空调为由,加收0.5元/人次,城市公交票价属于重要的民生价格,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并不是乘客出不起这0.5元钱,而是涨价需要有理有据。 如果仅仅是因为空调开启增加运营成本需要涨价,理由可能不是很充分,因为反观现在津市的2、5、6、8路公交车、澧县除津澧公交外的其他公交车开启空调均没有涨价。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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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2-07-06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初步调查,该公司收取3元/人的票价,超过了2.5元/人的票价标准,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擅自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被我局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7月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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