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
标题 | 咨询公租房廉租房重置户主问题 | ||
留言人 | 汤静文 | 留言日期 | 2022-08-2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本人母亲有居住一套公租房,前几年因病去世了,户口也销户了,现在房子一直是本人在居住,有租赁合同(合同是本人母亲名字),房租也一直在缴纳,因希望小孩在津市附近读书,想问一下这个房子可不可以过户?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办结日期 | 2022-08-29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公租房过户问题,应需了解市民详细家庭和个人相关信息,才能根据有关政策给与回复,因此建议市民携带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到我中心一楼房地产综合经营公司具体咨询。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9日 |
||
办理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