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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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物业在物业费外另收供水二次加压电费是否合理 | ||
留言人 | 刘慧 | 留言日期 | 2023-06-13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丰华城小区近期计划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其中有一项条款写到业主需要缴纳0.8元/吨二次加压供水的电费,请问这样收费是否合理?按发改委和住建局发的文件,自2022年3月1日起,就全面取消收取高层加压费了的。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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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发改局 | 办结日期 | 2023-06-1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价调〔2020〕60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同时,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暂未移交供水企业运行管理的,其运行维护费通过收取的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决。据了解,丰华城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可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二次加压供水运维费通过收取的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决。 市发改局 2023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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