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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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跨省异地医保支付相关问题的咨询 | ||
留言人 | 刘健 | 留言日期 | 2023-07-0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您好,我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中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选项,查到了津市部分药店开通“定点零售药店”异地购药直接结算业务,但是线下咨询网站公示的药店,告知不能使用异地医保卡刷卡购药,我想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1、津市是否已经开通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异地医保卡购药业务;2、津市就医(医院、社区医院等)、购药(医院、门店等)是否可以完成参考“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公布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联网情况)、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去使用异地医保卡就医或购药。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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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日期 | 2023-07-0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利民、惠民、便民的大事。目前,津市已经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开通省内和省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服务。 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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