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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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 ||
留言人 | 王飞 | 留言日期 | 2024-02-1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小孩子2015在妇幼保健院出生,当年上户后出生证明遗失,想请问一下现在补办需要什么流程,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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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办结日期 | 2024-02-20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小孩子2015在津市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当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上户,因自己保管不慎将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按照相关规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提出补发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医疗机构进行办理。需提交的资料如下:1.新生儿父母签名,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书;2.登报挂失声明;3.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离婚证)和新生儿户口本及监护人和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和相应病历资料复印件;5.原签发机构提供的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请您前往津市妇幼保健院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审核办理。咨询电话:4246111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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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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