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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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在外就业离职后的档案归属问题 | ||
留言人 | 杨蕾 | 留言日期 | 2025-03-1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在外地就业,现在离职之后想把档案调回原户籍地,请问该怎么办理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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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25-03-11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就您反映的事项,现回复如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存放通常由在户籍地或工作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管理,如津市市人社局等。档案转递流程:首先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等户籍证明来人社局相关部门开具《调档函》,您现档案所在地会根据《调档函》的内容将档案密封后通过机要或EMS专递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携带。档案接收地址:津市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附楼四楼津市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收。若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来电咨询:0736-4229132。 特此回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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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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