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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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津市是否有农村三老人员补助 | ||
留言人 | 李琳 | 留言日期 | 2025-03-2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的公公胡世贵,农民,1949年出生,今年已经76岁,入党已经50年有余,至今未收到过三老人员补助,请问津市是否有这项补助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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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25-03-2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咨询的问题后,市委组织部迅速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目前,我市现行针对老党员的补贴政策,仅《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明确的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助。 文件主要对1937年7月7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分两个时段明确了生活补助标准。 从您留言咨询的情况看,不符合相关补助条件。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2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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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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