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留言情况 | |||
|---|---|---|---|
| 标题 | 树木遮挡房屋采光问题 | ||
| 留言人 | 韩 | 留言日期 | 2026-01-22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津市交警队旁工商银行宿舍的一名居民,现代表小区部分住户向您反映一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小区内及周边树木过度生长,严重遮挡底层住户的采光,多年来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具体问题如下:
1.树木遮挡情况:小区内前后的树木以及交警队停车区的一排玉兰树生长过于茂盛,导致底层住户日常采光严重不足,室内长期昏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问题持续时间:该问题已持续多年,尤其在冬季和阴雨天气,采光问题更为突出,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3.多次反映未果:小区居民曾多次向社区及园林部门反映情况,但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不清,问题至今未能得到有效处理。
我们理解城市绿化的重要性,但过度生长的树木已对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造成影响。因此,我们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1.实地勘察并制定修剪方案:希望园林部门能够到现场进行勘察,制定合理的树木修剪方案,既不影响绿化效果,又能改善底层住户的采光条件。
2.明确责任部门:若树木修剪涉及多个部门,请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再次出现推诿现象。
3.允许居民自行修剪或提供解决方案:如相关部门无法及时处理,是否可以允许居民在专业指导下自行修剪?或者请相关部门出具一份明确的修剪告示或解决方案,张贴于小区公示墙,以便居民知晓并执行。
我们相信,在您的关注下,这一问题一定能得到妥善解决。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们的来信,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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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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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结日期 | 2026-01-27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树木并非行道树,为小区内部乔木,由于是老旧小区绿化维护不到位,导致部分乔木树枝距离住房过近。如对小区内树木进行修剪,建议居民按程序申报,我局予以同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希望您继续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以便于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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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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