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留言情况 | |||
|---|---|---|---|
| 标题 | 关于购买补贴事宜 | ||
| 留言人 | 郑 | 留言日期 | 2026-02-24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留言内容 |
2023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在津工作,是否享受在津购房补贴?是否有相关文件? |
||
|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保障中心 | 办结日期 | 2026-02-25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对我市购房补贴相关政策咨询留言已收悉,经了解、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要求,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10月20日,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津办发〔2025〕2号)的通知,根据该《若干措施》第16条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的相关规定,对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工业企业人才,正高职称人才、高端技能人才、常德市A类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高级技师、常德市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常德市先进制造业突出贡献人才、常德市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鉴于目前关于该《若干措施》尚未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经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咨询、了解,相关购房补贴申请与领取流程,建议市民根据自身就职情况,属于高新区范围内的,直接向高新区管委会咨询、申请,属于高新区范围外的我市其他区域的,直接向工信局咨询、申请。后续,我中心将依法履责,积极调研,密确关注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发展实际态势,适时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实施细则建议 。 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2月25日 |
||
|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