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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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津市津东商城 | ||
| 留言人 | 李 | 留言日期 | 2026-03-10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留言内容 |
2025年交了门面租金,现在还不能入市场;说是26年1月份退款,目前人见不着,电话也不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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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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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市商务局 | 办结日期 | 2026-03-1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6年3月11日上午,您到我局当面反映情况。据您陈述,其于2025年10月22日与常德祥嘉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常德祥嘉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津东生活广场一楼店铺,合同约定6个月试营业期(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试营业期间免收租金,仅收取押金10000元。2025年12月下旬,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您因二楼商铺没有完成整体招商,一楼商铺无法同期开业,需请您等待。您遂提出退还押金,公司方承诺于2026年1月办理退款。2026年1月5日,您因未收到退款再次致电,公司方称财务需在1月20日统一安排;1月20日您跟进时,公司再次将退款时间推迟至小年期间。此后,您多次拨打该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春节后前往津东生活广场现场也未找到工作人员。 接到反映后,我局工作人员根据合同上所留常德祥嘉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多次拨打该公司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经进一步协调,我局已与津东生活广场总负责人取得联系。为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对合同真实性进行了初步确认,并向相关当事人告知了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引导各方秉持契约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共同营造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商业环境。总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外处理其他事务,承诺返回津市后立即与我局对接,尽快为您办理押金退还手续。我局将持续跟进此事的处理进展,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商贸领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后续仍有相关问题,欢迎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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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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