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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金海岸售楼部门前停车的问题!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1-26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你好!请问一下交警部门,金海岸售楼部门前可以停车吗?如果不能,津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门前为什么可以停车?同样是一样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释一下!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1-29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我市城区所有人行道管理都由城管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一律不得停靠机动车辆。像您所说的津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门前是经市政府同意,城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才施划有机动车停车位。基于目前全市停车位紧张,城管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正在筹划在人行道较宽敞的地方(如新阳光-九澧广场)施划一定数量的停车位。至于金海岸售楼部前,能否施划停车位,正在进行讨论,一旦确定,马上进行施划。同时,在此也告知广大车主,待全市人行道所有设施完善之后,未设置停车位的地方一律不得停车。 市城管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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