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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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计划生育政策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2-09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再婚之前,女方以有过三个小孩,但是现在再婚了以后,男方以前是未婚的,女方以前的小孩都归了男方,请问现在还可以拿生育准生证明吗?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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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2-10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根据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婚期所生育的子女要计算双方的子女数。按照您所提供的信息,不符合再生育条件。 市人口计生局 2015年2月10日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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