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和谐津市、和谐新洲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2-13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住在新洲城内搬迁小区、因为风俗喜庆等事燃放烟花、以视喜庆,本来无可厚非毕竟家有喜事,但是有的劣质烟花冲上天爆炸后,两头的封口的材质有黄土、水泥、石灰等,落下来有的一坨一坨的,我家屋顶太阳能都砸坏过好在没有伤到人,自己花了150元搞定了,如果掉在了谁家小孩子的头上,轻则受伤、重则杯句;现在小区房屋挨房屋加上孩子们寒假及外出人员回归,我不要求禁止燃放烟花;希望我们新洲政府领导能不能够引导一下,比如:指定一个安全燃放区规范燃放或者其它好的措施,毕竟烟花是属于危险品;        和谐新洲、和谐社区、和谐家庭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2-13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新洲镇暂未列入烟花爆竹禁放区,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召开广播会,提醒居民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放置在安全区域;二是镇城管办将加大巡查力度,上门对操办喜庆活动的居民进行规劝。 新洲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