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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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住房公积金可以公平征、补吗?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3-1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是津市职业中专学校一名教师,近期惊奇地发现:职业中专学校的教师与本市初中、小学教师的住房公积金每月有400——800元的差别。一名初中(或小学)的中、高级职称教师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月进账是800——1200元左右(中级800左右,高级1200左右),而我校相应职称的教师个人公积金每月进账仅仅就只有400左右!大家都知道,住房公积金的征、缴是个人与财政按1:1配套的。请问:同一级政府领导下的子民,为什么就不能分享同样的改革红利?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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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3-19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针对您的疑问,回复如下:2015年津市财政预算义教类学校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标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全额津补贴)*12%。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5年3月18日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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