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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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怎样申请廉租房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3-2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想咨询下退休教师能申请廉租房吗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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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3-25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我市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两年以上)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户或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7200元以下); 3.无住房。即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房(含宅基地住房、已签订购买合同住房、房改房);未承租国有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2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即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没有两套50平方米以上住房,或直系亲属人均住房面积(含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超过25平方米。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廉租房。如需了解具体申报程序,建议您咨询当地社区。 市房管局 2015年3月25日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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