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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在校大学生退伍安置的问题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4-0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是2007年从大学入伍的,有安置卡,我想问下现在退伍的话,有什么安置的政策?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4-08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按照我市目前安置政策,2007年入伍大学生士兵,有两种情况,一是直招士官;二是义务兵。如果是直招士官,下士第1年,在部队服役满10年转业,给予安置;下士第2年,在部队服役满9年转业,给予安置;依次类推。如果是义务兵,需要在部队服役满12年转业,给予安置。没有服役满上述年限,在部队选择自主择业,根据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每服役一年给予20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在部队未选择自主择业,每服役一年给予65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置期为1年,如果是城市籍退役士兵给予2400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如有疑问可以致电:0736-4239806,津市市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