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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市民公共活动场所不容随意占作商用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4-21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桥头广场是政府用于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每天都有大量的市民到此享受。而不知哪个部门引进的一些搞展销的,经常将广场占领作为商用,这种做法太不为老百姓考虑了,还是请政府出面制止一下,不要只考虑个别部门的创收。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4-22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您在《市民公共活动场所不容随意占作商用》的留言中反映车胤广场经常出现展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感谢您对城市创建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有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热情参与,我们的城市建设管理会越来越好。 2、您说的“桥头广场”应该是现在的车胤广场,属于城市的公用广场,是住建部门的维护管理职责范围。我们不会批准任何业主在公用广场开展展销活动,但我们会积极支持社会公益活动的开展。 3、我们会加强广场随意经营的执法管理工作,还广场一个清洁、安静的休憩环境。 谢谢,希望继续关注参与城市创建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