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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是一名普通的津市市民,2014年年底跑了各个部门终于办好手续准备建房子,在办手续时已花了近万元,今年农历年初家里着手建房子,买好了各种材料,请好了工程队,签了合同,在下地基的时候办事处来人看了,社区的人也来人看了,都来把了关,地基就下好了,我们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可是就在地基下好不久,某局来人了,说我们地基不合格,影响了城市规划,给我们下了停建令。可是这问题出在哪里?办事处来人看了,当时没有说明,现在又说某局的图纸有问题,鬼都看不懂。好!某局又说,图纸我给了,是办事处没把好关,你们可以建,建好了也验收不了,过不了关,到时候也得罚款。你们也可以重新下地基,钱得你们自己出!要不就找办事处要钱!我们大堆的材料堆在那里,怎么能不建,谁来承担这个损失,说重下就重下,站着说话不腰疼。这话说的,部门之间的问题,出了差错,互相推卸责任,都说与自己无关。你们享受国家待遇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办事的吗,我们纳税时怎么没互相推卸。没人承担责任,没人处理问题,我们全家都在为这件事团团转,他们就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我们都是普通的老百姓,没有一分钱不是血汗钱!浪费不起!如果连这件事都不能为老百姓处理,那就把老百姓的血汗钱都吐出来!国家不养废物!部门之间可以协调的事却偏偏让老百姓遭罪!让老百姓买单!希望市长同志能看到老百姓的心声,为我们做回主!在此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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