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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医疗保险也有区域保护吗?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5-1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请问津市的农村医保在异地指定医院住院报销是什么标准?我小孩由于感冒在益阳资阳区妇幼保健院住院,花费1100而津市农合办只给报销40元;第二次花费1800元只给报销300多元,农合办给的回答在异地住院要扣除1000元,然后在按50%报销。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5-15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津市的农村医保在异地住院报销是什么标准”的问题回复如下: 1、2015年新农合各级医院报销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具体为津市内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0”起付线,第二次住院起收200元,补偿比例90%。津市人民医院500元,补偿比例75%;中医院、妇保院300元,补偿比例78%。常德市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600元,补偿比例65%。常德市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65%。省级定点医院不同医院起付线不同,从1500元-2300元不等,补偿比例60%。常德市范围外、省外其他不分级别医院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50%。 2、按照逐级诊疗的原则,参合患者到津市外医院住院治疗需经市人民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补偿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基础上下调10%。 3、您就诊的医院为益阳地区,属常德市外,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50%,具体计算方式为(医疗总费用1100元或1800元-保外不予报销部分-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补偿费用(40元或300多元)。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打电话0736-4217333咨询。谢谢您对新农合政策的关注,祝您幸福!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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