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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5-23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本人是津市本地人,妻子是外省湖北人,现在想把妻子户口迁到本地,我需要办哪些证明,到哪个部门办理,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5-25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如果是男方户口挂靠女方,则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一份迁入申请,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已买房,则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一份迁入申请,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咨询电话4240321 津市市公安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