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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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教育局长渎职!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5-25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国家教育部明文规定中小学校园严禁吸烟!可津市的小学校园吸烟的是老师,初中校园吸烟的是老师和个别学生,高中校园是老师和部分学生。教育局长连个吸烟的问题都管不下来,影响青少年的身体健康,这样的局长有什么用?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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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5-28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津市教育的关注,收到您关于《校园吸烟影响孩子健康》的留言,教育局引起了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1、您所反应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教育系统将在校园内全面禁烟。 2、教育系统的校园禁烟运动在2014年就启动了,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禁烟工作纳入了教育局工作计划。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学校治理,完善禁烟措施。 3、各学校要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将禁烟教育纳入生命与健康教育内容;校园内要有“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禁烟提示语,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监管,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4、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从15年开始,我们将禁烟职责纳入了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纳入了学校年度考核指标,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禁烟。 津市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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