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城区牛羊养殖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5-27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城区禁养牛羊怎么没有开展工作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6-01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津市市城区实行畜禽限期退养的通告精神(津政发〔2014〕57号),已经将牛羊也划在退养范围内。全市成立的畜禽退养调查测量小组已经将城区包括牛羊养殖户都进行了全部摸底并建档立册,宣传工作已经到位。目前退养工作与城区拆违控违工作同步进行,四街一区正在具体实施。 市畜牧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