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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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住房公积金对冲问题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6-0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想咨询一下公积金管理处,津市开通住房公积金对冲业务了吗?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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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6-02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我市公积金月对冲业务已经开始办理,办理月对冲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抵押贷款;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在月对冲还贷过程中须留足一个月的还贷金额;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 对冲借款人为一人的公积金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本人带上身份证和贷款合同。 对冲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夫妻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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