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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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不解该栋建筑的定性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6-2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市消防大队大门对面北50米处,一在建私人房屋不知为何比整片住房往内退数米,一后一前,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群众疑惑不解,此现象少见。这是合理的城市规划吗?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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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6-24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出对市消防大队对面一在建私房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私房是严格按照《津市市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和《津市市城市规划区居(村)民私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批,退让了新的道路红线标准,因此比周边建筑物要后退一定距离。周边私房与该私房不统一属于历史问题,在以后实施《津市市城市总体规划》过程中将会逐步解决前后不统一的现象。 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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