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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打折公平吗?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7-07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市实行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打折存在不公平之处。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购买各类生活物资时,都是同类同价。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打折呢?当然,退休不工作了,将基本工资适当打折是合理的,但不应该在生活补贴上实行两个不同的标准,这样对待退休人员太有失公允,如果中央对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打折有红头文件,就请在网上公示一下,让我们被打折打得心服口服。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7-09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按照常政办函〔2014〕57号批复意见,我市于2014年9月出台了《关于津市市第三步规 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津财发〔2014〕16号)。其中规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水平占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的比例为75%。由于涉密原因,常政办函〔2014〕57号批复意见不予公开。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您所在单位政工或市人事局工资股:4239382。 市人事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