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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政领导:
本人于2013年10月在津海岸二期购房,合同约定于2014年12月18日交房。至2014年12月初,开发商售楼小姐口头通知需延期到2015年5月1日,承诺免2年物业管理费,补偿600元购物卡。虽不满意,但想以和为贵,于2015年元月到开发商处签了补充合同并领取了购物卡。2015年4月下旬,开发通知可以收房了。本人于5月中从深圳回来收房,接待业务员带我们(同时请去的装修公司)去看了房子,后我提出要看相关交房必备的三书一表,业务员说《竣工验收备案表》还没下来,5月初已经提交,应该月底就下来了。于是在家一周敲定了装修事宜及预购了相关家装的材料,只等收房装修。6月上旬电话业务员《竣工验收备案表》仍然没签发,当日电话给开发商的田总,答复是还在办理,这个月一定可以办好,我可以放心先收房装修。到7/13日再次致电田总,仍在办理。至今日,交房又延期了2个半月,还不知道何时可好,且开发商还不承认延期交房,说可以拿钥匙收房了。
做为弱势力市民,寻求市政领导的帮助:
一、在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通过的前提下,我是该继续坚持法律规定等竣工验收完成了再收房还是听开发商的默默拿了钥匙?
二、金海岸二期的工程有什么问题?为何验收还没通过?如果有问题,如何保护在金海岸购房市民的权益?
恳请市政领导拨冗处理此事,相当一部分业主有我同样的困惑。
此致敬谢!
市民小王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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