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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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电打鱼电工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7-1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日 今天晚上十点五十分,津市澧水大桥下,一电打鱼船顶风作案。从澧水北岸电打鱼作业至澧水南岸。猖狂之极。现在正处于鱼的繁殖期。畜牧水产局增殖放流了几十万的鱼苗,难道就是为他们放的么?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电打鱼,鸬鹚捕鱼。然而,津市北岸河堤,原三码头(日杂码头)至自来水公司泵房,停靠有几艘鸬鹚电打船,与鱼政船停靠不到两百米。难道也看不到么?津市澧水河段电打鱼已经持续十多年。本是有法可依的事,为什么就是解决不了?是不是执行力度不够的原因?还是渎职?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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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7-23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澧水河电捕鱼现象,要求坚决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特别是今年元月份和4月份刑拘1人、判决1人后,对违法捕捞现象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但仍有个别不法份子,在晚上顶风作案。针对这一问题,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对违法捕捞行为进行打击。一是广泛宣传。在重要的河段、码头悬挂永久性宣传牌和横幅,并向专业捕捞渔民宣传违法捕捞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法律法规依据。二是严厉打击。在晚上多次组织执法人员与公安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晚上执法存在一定难度,一是光线差、暗礁多,容易与过往船只发生碰撞或触礁;二是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不能大胆追赶。违法渔船往往借助夜色、浅滩和暗礁成功逃脱,因此夜间执法难度较大。 今年7月21日晚,我局进行了突击执法,只发现有使用丝网捕鱼的渔船。由于目前春季禁渔期已过,使用丝网捕鱼属于合法行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 在此,需要向您解释说明的是您留言中提到 “原三码头至自来水公司泵房,停靠有几艘鹭鹚电打船”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发现违法捕捞事实的前提下,渔船上有违法捕捞渔具,只能进行宣传、劝阻,不能对其进行没收、处罚。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曾向省、常德市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也向我市的相关部门反映过,希望能出台相关规定,从源头上来遏制违法捕捞行为。但在《渔业法》没有进行修订前,我局只能对其进行宣传、劝阻,依靠打击、查处来遏制违法捕捞行为。今年以来,我局曾联合澧县渔政站到您所说的位置宣传过多次。 市畜牧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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