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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个人缴纳社保款
来信人 滕** 来信日期 2018-10-17
信件索引号 201800096
信件内容
每年12月底之前个人需要缴纳社保款。因为本人在异地工作,是否提供转账的方式进行缴纳。(已经有了农村合作社的社保卡)。麻烦确认一下,今年失地农名个人需要缴纳费用标准是多少?倘若代缴纳,还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吗?谢谢疑问解答!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8-10-18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养老保险缴纳目前系统没有提供转账缴纳业务,您所提请的问题,我们会积极向上争取,敬请您等待。

2.如您属于被征(失)地农民,今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2587.2元,市财政补贴3880.8元。如果您的补贴已享受完毕,应缴6468元。

3.养老保险费可以由他人代缴,需提供被征(失)地农民资格审核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号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