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长信箱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津市农村医保是否可以在异地比如深圳使用
来信人 li** 来信日期 2018-12-20
信件索引号 201800130
信件内容
您好!
我想咨询津市农村医保是否可以在异地比如深圳使用?
年龄60多岁, 津市保河堤农村医保

如果可以使用
在津市要办理什么流程和手续?
在深圳需要办理什么流程和手续? 
在深圳医院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是否跟在津市一样?
是否要先自费,再把相关资料寄回津市报销,还是可以直接在深圳报销?

如果不可以使用
那需要在津市买什么样的医保才可以使用,还是说在津市无法做任何操作,只能再咨询深圳这边的社保局或者医院看怎么操作处理?

期待回复
非常感谢

Lin
2018-12-20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8-12-28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在津市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以后如果在深圳住院,在参保年度内只要是符合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是可以享受居民医保报销的,报销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异地报销。住院后拨打0736-4217333进行异地结算备案登记,如果所入住医院已进入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办理异地报销结算手续;二是回津市报销。出院后一个月之内凭发票、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费用汇总清单以及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到津市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5号窗口办理补偿结算手续。在同一家医院住院在医院报销和回津市报销政策是一样的,开通异地结算,是为了给外地就医患者提供方便,免得来回奔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