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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因材料问题,使我廉租房1年水费1300多,该找谁解决
来信人 谢** 来信日期 2019-02-25
信件索引号 201900026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
民安二期住户7栋1单元十楼1001室,1年水费1300多 经报物业,开发商核查是建成时所使用卫生间水箱漏水所至. 后听开发商建议,自掏费用更换水箱.
本着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我找物业,开发商
[刚住进去时,有询问水费如何交,得到的回复是不急]
到自来水公司也问过,回复也是不急,后期会有通知,问 到时是否有滞纳金,回复没有,2018年12月份左右,物业贴水费通知,才发现水费有1300多,得不到明确的回复,后找廉租房经营公司,找房管局,同样未得到明确回复和处理意见,<唯一得到一个建议是先交钱再等后期处理>  
这样的处理态度,请问,我该找谁?我还要外出务工,拖不起!!!
                                                 请您帮忙过问处理下,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9-03-07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据调查了解,您于2018年1月办理了民安路公租房小区二期7栋1001房入住手续,至今已有一年多,这期间所产生水费的原因已无法判定。经与您本人见面,我办已协调相关人员与您协商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