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市长好,市委各位领导好:
这是我第无数次问这个问题?一直没得到满意的回复。
安慈高速公路拆迁工作已经大半年了,签合同也大半年了,房子拆了,土地推了,人也搬走了,但是现在就被征收农户社保问题一直没解决。
征收的时候签署房屋合同土地合同的时候,政府的人说要提取16%,其中10%用于购买社保,6%是乡村两级用于建设。但是现在过了半年了,社保一直没办理,政府的人说因为全村(组)人均耕地面积没有低于0.5亩/人,所以没达到购买资格,所以不能买社保,钱也交给国家了。
认真自信阅读了《津市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6]1号文件内容:
第二条 市城市规划区内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的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其他区域对不具备生活条件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无法进行调地安置,当地政府无法进行异地安置的,参照本办法。
前款所称失去大部分土地,是指被征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小组为单位)人均耕地不高于0.5亩;在册农业人口包括村改居人口。
文件中没有指出因为不达标,所以10%上交给国家,请问,这个回答依据在哪里?
综上描述:
第一、征收户在于少数,其他区域对不具备生活条件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无法进行调地安置,当地政府无法进行异地安置的,要对农户购买社保;
第二、如果正如政府所说的,因为全村(组)人均耕地面积没有低于0.5亩/人,所以没达到购买资格,所以不能买社保,钱也交给国家了,依据在哪里??
第三、如果不能购买,钱也没有交给国家,那么钱去哪里了?
第四、现在政府就抓着人均没有低于0.5亩不能购买,这就是断章取义,不买也可以,那钱要返回给农户。
恳请津市人民政府就此事要给失地农民一个满意交代。不要把这个问题交给镇上,然后又是同一个说辞,毫无意义。这是我最后一次问此事,如果不能解决,那么就只能请媒体曝光此事。
请津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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