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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权力机关收了款,我要办理建房用地许可与建房规划许可证核发
来信人 雷** 来信日期 2019-04-26
信件索引号 201900065
信件内容
    本人是药山镇天鹅村(原渡口镇天鹅村)人(农村户口)。于2008年在药山镇文昌阁居委会(原渡口镇街道)通过几经转手购买地基,自建了房屋。(此现象当时非常普遍,否则每个镇的街道居委会就不会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当时,就是这样人民的血汗为各镇的财政的财做了贡献;也许存在中饱私囊。)
    因为当时,老百姓办事太难;办事或多或少存在不必要的门槛,或办事人员打白条的行为,尽管我家有交给渡口国土站“报建手续费”,但是准建证(建房用地许可)一直无法办下来!
    借政务改革的春风,政务的公开、透明,我终于鼓起勇气再一次办理准建证(建房用地许可)。10次跑镇国土所与派出所,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办理材料,但最终是无功而返,相关办理材料被退回。并电话咨询津市市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所得到的答复是:
1. 国土局、住建局说:要先办好农村迁居民户口,才可以办准建证(建房用地许可);
2. 公安局说:要先办好房产证,才能办农村迁居民户口。
我有以下疑问:
1.到底是应要先办好农村迁居民户口,还是先办准建证(建房用地许可与用地许可)?
2. 哪一个部门应对这件事情负责?
3. 当时的渡口国土站的站长(聂加建)收了我的费用后,是个人行为还是部门行政收费?
4.费用收了,证没有办,是不是鱼肉百姓,巧取豪夺?
5. 整过事件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或贪污、腐败行为?
6. 我可以肯定,当时这样的白条不是偶然事件!但是交钱后得到许可的,用血汗钱的建房将来要成为官方的“违建”或“黑建”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9-05-01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按照您的意见要求,尽快协调相关部门为您办理证照事宜。

2.对您所缴纳资金的去向进行核查,如涉及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通过此次事件举一反三,一方面对我镇违建情况进行严格管控;另一方面优化服务办事流程,按照上级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要求,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4.全镇将对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收取建房资金的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如若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将移送纪检等职能部门处理。

                         药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