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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对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损坏住户雨遮拒不担责的投诉
来信人 雷** 来信日期 2019-08-13
信件索引号 201900125
信件内容
津市市人民政府市长先生:
我是居住在公安局宿舍某栋1楼的住户,现投诉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大捆网线搁在我家帆布雨遮上,且扎穿、压坏雨遮,虽经多次协商,仍拒不担责的问题。连三岁娃娃都懂得的“损坏东西要赔偿”的道理,为什么偌大一个上达天听、下连万户的掌管舆论宣传的国有公司,竟然做出如此损人利己、信用缺失之事?
一、具体情况
1、网络公司事先未告知我家,擅自使用我家私人物品。网络公司在从未告知我家人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把七八根网线用扎丝捆绑在一起,搁在我家的帆布雨遮上,把我家雨遮当成其公司不花钱的物品。
2、网络公司损坏了我家雨遮,协商时百般推脱和“甩锅”。捆绑网线的扎丝先是刺穿了雨遮,然后在大捆网线的重压下,导致雨遮裂口越撕越长。我家发现问题后首先打网络公司的座机电话,工作人员的回复非常含糊。之后我直接打公司某负责人的电话。他先是推责:说那一大捆网线只有一两根是他们公司的,更多的线是别家公司的,要我找其他公司去。我说:明显显的,一大捆网线径直走向了“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铁皮箱子!你作为公司负责人最好是亲临现场查看哈,眼见为实。
3、网络公司负责人给出的赔偿承诺,纯属“画大饼”。四五十天前,我跟网络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了一个多小时。他给了我二选一的选择:一是给我家在电视收视费上给予优惠;二是或在网费上给予优惠。我说:这两个选项都不靠谱。因为我家不使用贵公司的有线电视和网络。而且,你我之间的电话约定没有什么约束,万一事到临头没人认账我找谁去呢?三是就事论事,因雨遮说雨遮,雨遮坏了应该怎么办,你懂的。他跟我打哈哈,不给实质性的回答。
4、网络公司负责人说好的立即转移网线,一个多月之后杳无音信。鉴于网络公司耍赖似的推诿扯皮,更是为了我家自身的“止损”,我在30多天前再与其负责人联系,要求他们把网线转移,再也不要把网线搁在我家雨遮上;同时还表达了我家会更换雨遮,不能保证不搞断贵公司的网线。你们最好快点转移。其负责人当即表示:“等天晴之后立即派人来转移线路,同时也会与你家联系。”目前为止至少有30个“晴天”了,依然无动于衷!
二、我的要求
5、津市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必须无条件给我家修补、或更换新雨遮。若是修补雨遮,其网线必须转移,不能把我家雨遮当成其网线平台;若是更换新雨遮,允许其网线搁在我家雨遮上。截止目前,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一系列极端不负责任的行径,真让人如鲠在喉、如芒刺背,若不解决问题不足以让人平心静气。
6、保留向其上级网络公司投诉的权利。

                       
                     2019年8月13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9-08-20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前期电话沟通中,已反复说明,我公司仅一根线从您雨遮上方经过,后电信、移动、联通为图方便,在我方不知情情况下,将网线加挂在我方电缆上,压垮了整束线路,搁在了您的雨遮上;

2.已按您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将我方电缆上移;

3.关于您提到的补偿问题,我公司建议:本身作为受害方我公司是无法承担全部责任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您对其他相关方提出追诉要求,或由相关部门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各方,对该雨遮按使用年限折旧后的剩余价值部分进行分摊补偿。我公司不会回避问题,但也不会承担不合理的责任。如果由上级单位来解决此问题,我公司希望能得到公平处理。

                                        市有线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