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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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津市君之林府二期安置房不动产证 | ||
来信人 | 黎** | 来信日期 | 2019-11-16 |
信件索引号 | 20190015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津市房管局和住建局的相关领导,您们好。我们是原津市工程总公司的老职工群体,原先我们居住在工程公司的办公楼,改革后单位买断,原先的单位宿舍改为私房,并颁发了不动产证书,后来君之林府二期开发,征用了我们的土地和房子,在原位置修建一栋房子作为给我们的安置房。2014年该房子交货,我们装修入住至今,但是原先开发商承诺我们的不动产证到现在还没有办理,今年六月份的时候,开发商派人把我们原先的购房发票和税票等收集上去说是给我们办理房产证,但是时至今日依然没有下文。所以请相关领导协调和督促尽快给我们办理不动产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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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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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9-11-2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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