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廉租房房产证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20-04-15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020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3年分到一套桑园小区廉租房,当时被相关人员“洗脑”,付了全款六万多买下了这套廉租房,现在房子也是我本人的名字。但是房产局承诺的房产证,却迟迟未见。六七年了过去了,我也多次往返房管局与国土局之间,得出的结论是,房管局占了国土局多余的面积,相关手续迟迟不得进展,我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是老百姓为相关部门承担后果。这么多年耽误了我们全家多少事,没有证,在银行办不了抵押贷款,灵活不了小本生意,没有证,也不能买卖这套房子,六七年了,如果不买这房子把钱放在银行利息也都有几万了,这么多年损失的经济谁来承担。 希望能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让房产证尽快下来,不要让老板姓承担工作失误的后果。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回复日期 | 2020-04-21 |
办理结果 |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