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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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津市市药山镇棠华铺社区农村自来水换装入户费咨询 | ||
来信人 | 齐** | 来信日期 | 2020-04-21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030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相关领导: 近来听闻家中父母说咱们村要统一更换自来水水源,原先我们村早在2018底就统一接入了棠华自来水厂,当时收取的入户费是3800元,现如今用了15个月左右,集中水表总计90吨水。本来以为由政府部分统一集中供水是一件好的民生政策,现在换接津市市自来水厂统一供水又要收取1200元入户费,作为在家务农的父母每一分钱都是辛苦钱,收费我不反对,但至少应该是有理可据,有法可依。 更换水源本是一件民心所向的好事,为什么在费用收取上却是吃相难看。对此,我有如下三个问题: 1、原棠华自来水厂在做农村自来水工程时收取的3800元包含哪些费用,有无合同约定服务期,对于这种才服务15个月的后续赔偿是什么? 2、现在统一接津市水厂水源,收费是否有相关文件,法律规定,既然现在只是更换水表,沿用原来的供水主管跟入户管,那收费1200元是否合理? 3、这种说水源更换,在当初棠华自来水厂做农村自来水工程的时候,政府是否批准,是否对其服务期有约定。如何保证我这次缴费后(合理合法才会缴费),后面再次更换其他水厂换水表的时候是否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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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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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药山镇 | 回复日期 | 2020-04-23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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