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药山镇西湖村一组(原棠华乡凤鸣村六组)村民黄费告之女黄小青,我为我父母的事向市领导反映一个实情:
我家有一块水田(据我父亲说是0.82亩,现我查不到实际面积)在2001年前后被当时村里的会计黄大兵私自占用,用来建房了,并将我家另一块田的部分面积(约0.2亩),与其邻居作交换(邻居用田做宅基地,换给黄大兵一块田做菜园),当年我父不仅没有同意,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甚至还多次到村、棠华乡政府、津市反映实情,每次都被王友华劝回了(当年村里支部书记王友华,村主任雷立炳,会计黄大兵),说是给我们处理解决此事,但时至如今,仍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父亲近年来患病,身体状况不好,但对黄大兵强行占用我家田地一事一直心有不甘,想要讨回公道,几次到村里去反映。但口齿不清,和黄大兵、村里无法正常交流;我母亲是个没读过书、很普通的农村妇女,讲不出多的话来。我作为女儿,要为父亲、为家庭讨回这个道理。
2021年3月28日中午,我约了黄大兵和现任村干部王松柏等,到被占田现场一起协商此事。
黄大兵表示,该水田是我们家不想栽了,属于自动放弃,就给我们下册了,至于建房用地,是他自己和村里交换的田地,与我们无关。说当时组里群众都签过字,包括我父亲本人也是签过字的。
我父母表示,该田我们并没有放弃,而是黄大兵私自操作的。他说给我们下册了,到底下没有册、什么时候下的册,我们都不知情。据我本人去了解事情真相,村委干部并未就此事开过会,组里群众表示也没签过字,有录音为证。
现任村干部表示,由于当年我家没能有效地阻止他们占田建房,如今过去将近20年了,只能协商处理这个事了,看能不能让黄大兵给我们让出一块田作为补偿。
但直到现在,我们并没有得到补偿的田地,也没得到他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承诺。
我的诉求是:
1.黄大兵当年占用了我们多少面积的田地,现在就补给我们多少面积的田地。
2.按国家现行的粮食直补政策,从有补贴政策开始到现在,给我们应有的补偿。
3.黄大兵占用的田地面积,要对我们这么多年的经济损失作出补偿。
以上句句实情,请政府为我们作主,公平公正处理。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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