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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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新农合报销问题 | ||
来信人 | 马** | 来信日期 | 2021-07-12 |
信件索引号 | 202100076 | ||
信件内容 |
津市市领导: 我家人在深圳上班,并在深圳买了社保,今年因病在深圳住院治疗,能享受到深圳医保报销。我家人也在老家/津市白衣买了新农合保险,并向津市政务中心提交资料报销,收完资料几天后,收到电话通知:不能报销。 1,按常理,买了多少份保险就应该享受多少份报销,交了津市新农合费用,就应该在津市能报销医疗费; 2,如果不能报销两次,也就说津市新农合费白交了,交钱时没人告诉我们可以不交呀。 我们家已交多年新农合费,真正需要报销时,头一次就不给报销,针对这种只收费不给报销做法,有随意侵犯公民权益嫌疑,至少这种制度不合理,盼领导核实纠正。【要么不收费,收费就可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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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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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1-07-12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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