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房屋位于津市市九澧广场附近(九澧华都旁边一栋4层楼私房)自购房以来,整栋楼四户共用一块公用水表(该表在改造前其性质是集体户,表号:408219,公用户名:李湘平)现因今年小区改造其中两户已单独立户,只留本人和二楼两户共用一块水表。现已查询该用户不知何原因,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北控水务已经将共用水表户头(集体户)于今年8月变更为私人新户头。并将我的户头撤掉,且北控水务施工方已私自锯断本人生活用水管导致至今我房无法用水(时间长达半月之久),已经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多次询问北控水务,对方表示解决方案只有两种:1. 和二楼协商调解,让对方分出水管保证我的用水,我想问,我的供水需要别人允许嘛?如果对方不同意,我岂不是不能用水?如果对方是单独立户(是否交钱单独立户我不知道,只知道她现在的户号和我原来交水费的户号是一致的),我和她协商的着嘛?如果不是单独立户,那就是私自占用公共水表,那水务公司就要彻查到底了吧?2. 单独立户用水。原来没有单独立户的情况下,我是有水在供给的,但现在别人都有水用,而我没有水用,这是何道理?因为单独立户需要950元,而且我询问相关人员并得知单独立户并不是强制执行,既然不是强制立户,那我的水去哪里了?我一直正常交水费,并无任何欠款。我的诉求是我现在要恢复用水,而北控水务提供的两种方案我觉得没有道理,希望领导能为我们老百姓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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