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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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我为汪家桥派出所民警廖俊淇警官点赞 | ||
来信人 | 覃** | 来信日期 | 2023-11-14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150 | ||
信件内容 |
我是汪家桥街道居民。11月5日下午,我到老相识二店附近办事,把新买的摩托车停在路边,办完事取车发现车已不见。我赶紧向汪家桥派出所报案,廖俊淇警官等同志热情接待了我,顾不上吃晚餐,就立马到现场,逐家店铺进行询问、逐个监控进行查找取证。第二天,我就接到廖警官的电话,说嫌疑人和车子均已找到,从我报案到找到摩托车仅仅用了15个小时,并且车上的物品无一遗失,为我挽回了近万元损失。 作为辖区居民,我由衷感谢有如此真心为民的警官,有如此办案高效的警察队伍。我特此向市长信箱写信,希望通过这种途径,把汪家桥派出所优良的作风和为民的情怀更广泛的传播开、弘扬好,让更多市民自信在津市生活是安全的、幸福的、有尊严的! 一位津市居民的来信 202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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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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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公安局 | 回复日期 | 2023-11-1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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