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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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农村改厕问题 | ||
来信人 | 谭** | 来信日期 | 2024-02-20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1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津市市汪加桥街道澹津社区8组居民,之前澹津社区居委会实行农村化粪池改造时本人不在家也没电话通知。不知道是谁决定将邻居家的化粪池和我的一起修在我家屋后。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理应一户一个,为啥单单就搞在我家屋后。于情于理也是说不过去的。2月14日已向12345市民热线反馈过,社区未上班无人处理。18日社区打电话给我也没说具体整改日期。国家优化完善农村化粪池本意是为老百姓造福的,为啥执行下来后就给老百姓添堵。本来邻里就没有纠纷摩擦。社区人为的给邻里之间增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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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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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汪家桥街道 | 回复日期 | 2024-02-23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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